因我院工作需要,拟对我院名山经开区校区综合楼附楼一楼校园事务服务中心,进行装饰装修,现将本项目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具体项目内容:
校区校园事务中心装饰装修具体内容请见“附件1:事务中心装饰装修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附件2:事务中心装饰装修相关图纸(含校园事务中心效果图、平面示意图等13张)”。根据“附件1:事务中心装饰装修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和“附件2:事务中心装饰装修相关图纸(含校园事务中心效果图、平面示意图等13张)”,填报“附件3:事务中心装饰装修报价表”。
二、评选方法:
最低价中选法。
三、最高限价:
本项装饰装修项目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质量标准为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比选人报价依据本公告“附件1:事务中心装饰装修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附件2:事务中心装饰装修相关图纸(含校园事务中心效果图、平面示意图等13张)”及自行现场踏勘情况,自主报价。报价不能超过采购人设定的最高限价:21万元,否则作为无效报价处理,取消比选资格。
四、资格、资质性及其它类似效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法人的建筑装饰工程类施工企业。
2、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比选企业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相关证明材料及其它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法人的建筑装饰工程类施工企业【提供营业执照(或副本)复印件(在有效期内)】;
2、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书面承诺(格式自拟),也可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3、报价表:报价表统一格式请见:“附件3:事务中心装饰装修报价表”;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书统一格式请见“附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比选时提供】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比选时提供】;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6、企业参加比选时现场需交纳比选保证金20000元,请用信封将保证金密封并加盖鲜章,中选企业比选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交我院计划财务处,待本项装饰工程验收合格后,二十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选企业比选结束后现场退还;
7、比选企业认为需要(或应当)提供的其它文件和资料。
以上要求比选企业提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加盖比选企业公章(鲜章),未按要求提供1-6项比选资料的将取消比选资格。
六、其他事项:
1.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8月3日17时(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雅安职业技术学院育才路校区行政楼B201办公室。
3.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835-2236196
4.报名时请携带:
(1)在有效期内具有独立法人的建筑装饰工程类施工企业营业执照(或副本)复印件。
(2)介绍函原件【加盖比选企业公章(鲜章)】见“附件5:报名介绍函”。
(3)比选企业委托经办报名事宜的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5.比选时间为2017年8月4日上午10点。比选企业将比选所需提供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报价表等,用牛皮纸信封密封并盖章,送达雅安职业技术学院育才路校区办公楼B211会议室,过时概不受理。
七、履约时间、付款方式
1.履约时间:合同生效后20天内完成本项目装饰装修。
2.验收付款:中选企业在合同生效后,须与我院详细沟通本项目装饰装修细节,才能进行施工,施工过程须严格遵守我院对该项目的管理要求。装饰装修完成后,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我院支付合同总金额95%的工程款给成交企业,余5%的工程款待一年质保期满后,二十个工作日内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