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学院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拟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合同制辅导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身心健康,热爱学生工作。
2.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工作责任心强。
3.专业知识基础好,具备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素质和技能。
4.有相关学生管理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招聘名额、岗位及条件
招聘岗位
| 招聘名额
| 学历要求
| 专业要求
| 年龄要求
| 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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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导员
| 3
| 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 不限
| 年龄不超过35周岁(截止2017年8月31日)
| 1.限男性;
2.通过计算机一级考试;
3.须长期在男生宿舍值夜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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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7年8月17日至8月23日24时止(以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
电子邮件报名;电子简历发送至7333503@qq.com;邮件主题和电子简历均按“辅导员报名(某某某)”命名。
3.所需材料:应聘者应将下列材料按顺序制作成WORD电子简历
(1)《雅安职业技术学院合同制人员登记表》(见附件)
(2)个人简历;
(3)毕业证书扫描件;
(4)学位证书扫描件;
(5)身份证扫描件(正面);
(6)计算机一级证书扫描件;
(7)其他获奖或证明材料扫描件。
(参加考核时须带上以上材料原件备查)
(二)资格审查和初选
由人事处会同学生处对应聘者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进行初选,初选合格者按不低于3:1比例进入面试,凡未达到面试考核比例的缩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凡已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和考核时间以学院网站公告为准。
(三)考核
1. 学院成立考核小组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分为面试和试讲两部分。试讲采用普通话和板书教学,试讲内容和题目均由考生根据本人所学专业或岗位需求特点自行确定,时间不超过15分钟。
2.成绩分值构成:面试占40%,试讲占60%。
(四)体检
考核结束后,按照考生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考核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五)聘用
体检合格人员由人事处电话通知考生,按学院相关规定签订合同。
四、具体待遇
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内工资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对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并签订了合同的人员,其工资按国家规定的工资标准执行,并按学院规定享受相应岗位人员的岗位津贴及福利待遇。学院为其办理基本社会保险。
解释权限为雅安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附件:《雅安职业技术学院合同制人员登记表》
联系人:王老师 159835352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