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租赁项目清单:
我院迎新晚会舞台、灯光、音响系统租赁的具体规格、数量等请见“附件1:租赁清单”。根据“附件1:租赁清单”填报“附件2:报价表”。
二、评选方法:
最低价中选法。
三、最高限价:
本项目报价不能超过采购人设定的最高限价:65000元,否则作为无效报价处理,取消比选资格。
四、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比选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副本)复印件(在有效期内】;
2、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书面承诺(格式自拟),也可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个体经营者)授权书原件【授权书统一格式请见“附件3:“法定代表人(个体经营者)授权书”,非法定代表人(个体经营者)参加比选时提供】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个体经营者)参加比选时提供】;
4、法定代表人(个体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
5、比选供应商认为需要(或应当)提供的其它文件和资料。
以上要求比选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加盖比选供应商公章(鲜章),未按要求提供1-4项证明材料的将取消比选资格。
六、其他事项:
1.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11月8日17时(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雅安职业技术学院育才路校区行政楼B201办公室。
3.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835-2236196
4.报名时请携带:
(1)介绍函原件【加盖比选供应商公章(鲜章)】见“附件4:报名介绍函”。
(2)比选供应商委托经办报名事宜的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5.比选时间为2017年11月9日上午10点。比选供应商将比选所需提供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报价表等,用牛皮纸信封密封并盖章,送达雅安职业技术学院育才路校区办公楼B210会议室,过时概不受理。
七、履约时间、付款方式
1.履约时间:合同生效后,中选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所有租赁项目服务至本次演出结束期间(11月14日必须完成舞台搭建,遇雨顺延)。
2.验收付款:中选供应商在合同生效后,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完成所有租赁项目的服务,我院验收合格,支付货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