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需求:
本项目采购需求共3个类别,具体规格、数量,分别请见:第1类“附件1:医疗药品类”、 第2类“附件2:化学试剂及玻璃器皿类”、 第3类“附件3:检验试剂类”、我院本项目比选按以上分类,同时依序比选。
二、评选方法:
最低价中选法。
三、最高限价:
本项目报价不能超过采购人设定的最高限价:1.医疗药品类,最高限价2.5万元;2. 化学试剂及玻璃器皿类,最高限价7万元;3. 检验试剂类,最高限价1.5万元。以上3类别,比选供应商报价若超过我院每类设定的最高限价,比选报价将作无效报价处理,取消比选资格。
四、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根据采购类别提出的特殊条件:参加第1类“医疗药品类”的比选人需具备药品经营许可证。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比选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副本)复印件(在有效期内)】;
2、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书面承诺(格式自拟),也可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3、根据采购类别提出的特殊条件:参加第1类“医疗药品类”的比选人需具备药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在有效期内),原件备查】。
4、法定代表人(个体经营者)授权书原件【授权书统一格式请见“附件4:“法定代表人(个体经营者)授权书”,非法定代表人(个体经营者)参加比选时提供】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个体经营者)参加比选时提供】;
5、法定代表人(个体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
6、比选供应商认为需要(或应当)提供的其它文件和资料。
以上要求比选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加盖比选供应商公章(鲜章)。
六、比选响应文件(装订成册):
1.报价表。各比选供应商依据本公告“附件1—3”具体采购明细目录报价,填报时不能修改、删除序号、品名、规格、型号、单位及数量,否则将取消比选资格。
2.比选公告“五、比选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1—5项)证明材料。
3.其他文件和资料。
未按要求提供比选响应文件1、2项资料的将取消比选资格。
七、其他事项:
1.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6月28日(星期四)17时(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雅安职业技术学院育才路校区行政楼B201办公室。
3.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835-2236196
4.报名时请携带:
(1)介绍函原件【加盖比选供应商公章(鲜章)】见“附件5:报名介绍函”。
(2)比选供应商委托经办报名事宜的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5.比选时间为2018年6月29日(星期五)上午10点。比选供应商将比选响应文件用牛皮纸信封密封并盖章,送达雅安职业技术学院育才路校区办公楼B210会议室,过时概不受理。
八、履约时间、付款方式
比选结果经网上公示三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我院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合同生效,完成供货验收后,采购人支付中选人100%货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