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位于我院经开区实训与服务中心,我院拟定将经开区实训与服务中心食品药品生产实训基地一楼102室装修后用于药学检验系“食品药品生产实训基地-烘焙、饮料生产车间”。具体工程量以“附件1:雅安职业技术学院烘焙、饮料生产车间建设项目预算(报价表)”所列内容为准。各比选单位依据“附件1:雅安职业技术学院烘焙、饮料生产车间建设项目预算;附件2:雅安职业技术学院烘焙、饮料生产车间图纸;附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4:报名介绍函。
二、评选方法:
最低价中选法。
三、最高限价:
本项目报价不能超过我院设定的最高限价:19万元,否则作为无效报价处理,取消比选资格。
四、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企业;
2、 投标人须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且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在三年内无不良记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且未担任其他实施项目的项目经理;
4、投标人至少具有一个相似净化实验室安装业绩
5、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比选公司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副本)复印件】;
2、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书面承诺(格式自拟),也可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书统一格式请见“附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比选时提供】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比选时提供】;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比选公司认为需要(或应当)提供的其它文件和资料。
6、提供主要材料相应合格检测报告复印件:彩钢板、钢板、铝型材,提供材料的合格证明文件。
以上要求比选公司提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加盖比选公司公章(鲜章)。
六、比选响应文件(装订成册):
1.报价表。(报价表统一格式,请勿修改)
2.比选公告(1—4项)证明材料。
3.其他文件和资料。
未按要求提供比选响应文件1、2项资料的将取消比选资格。
七、其他事项:
1.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8月21日17时(星期三)【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报名截止日期前,为各比选人自行踏勘期。
2.报名地点:雅安职业技术学院。
3.联系人:俞老师;联系电话:13778758096.报名时请携带:
(1)介绍函原件【加盖比选公司公章(鲜章)】见“附件4:报名介绍函”。
(2)比选公司委托经办报名事宜的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4.比选时,比选公司需携带履约保证金10000元,比选结束后,中选公司将该履约保证金交我院计财处,完成项目任务后,验收合格,我院全额退还(无息)。未携带履约保证金将取消比选资格。
5.比选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比选时比选公司将比选响应文件用牛皮纸信封密封并盖章。
八、履约时间、付款方式:
1.对于恶意竞争而中选的公司,不能按公告及后期我院的管理要求,规范施工、信用履约的中选人,我院有权终止合作,并扣除履约保证金,由此而给我院带来的相关损失,依法追究。
2.履约时间: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内。
3.完成本次改造维修项目,验收合格后,我院支付95%的工程款,余5%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待1年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后退还。
九、争议解决及安全约定:
1.参加比选公司同意遵守我院公告上述内容,如有争议,我院与中选公司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我院驻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2.中选公司在履约期间,需自行为各类施工人员购置工伤保险,因施工及相关原因造成的工伤安全事故或给我院及第三方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失的,中选公司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我院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3.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雅安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