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院工作需要,拟对我院经开区校区网球场照明配套基础改造,现将本项目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清单:
网球场照明配套基础具体规格、材质等请见“项目需求”。
二、评选方法:
综合评分法。
三、最高限价:
本项目报价不能超过采购人设定的最高限价:310000元,否则作为无效报价处理,取消比选资格。
四、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1、投标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2、外地企业需入川备案。
五、项目需求
工程部分
注意:本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规格及要求仅为产品描述,并非此次采购唯一指定产品及要求。投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完全满足或优于这些技术参数的前提下,提供质量更优、性价比更高、服务更到位的产品。
六、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1)提供由相关政府部门核发的已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提供法人证书复印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非法定代表人投标适用,原件);
(3)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原件);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相关材料(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承诺原件;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7或2018年的财务报表复印件,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开户证明材料);
(5)参加本政府采购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
(6)外地企业需入川备案;
(7)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评分标准
八、施工参考图纸(详见附件)
九、其他事项:
1、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3月28日17时(星期四)【上午9:30-11:30,下午15:30-17:00,】,报名截止日期前,为各比选人自行踏勘期。
2.报名地点:雅安职业技术学院育才路校区行政楼C103办公室。
3.联系人:俞老师;联系电话:0835-2236196
4.报名时请携带:
(1)介绍函原件【加盖比选公司公章(鲜章)】
(2)比选公司委托经办报名事宜的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5.比选时,比选公司需携带履约保证金10000元,比选结束后,中选公司将该履约保证金交我院计财处,完成项目任务后,验收合格,我院全额退还(无息)。未携带履约保证金将取消比选资格。
6.比选时间为2019年3月29日上午10点(星期五)。比选公司将比选响应文件用牛皮纸信封密封并盖章,送达雅安职业技术学院育才路校区办公楼B110会议室,过时概不受理。
十、履约时间、付款方式:
1.履约:中选公司须诚信履约,合同签订后施工应规范进行确保本项目顺利完成,满足我院对本项工程的验收。
2.对于恶意竞争而中选的公司,不能按公告及后期我院的管理要求,规范施工、信用履约的中选人,我院有权终止合作,并扣除履约保证金,由此而给我院带来的相关损失,依法追究。
3.履约时间:合同生效之日起40天内。
4.完成本次改造维修项目,验收合格后,我院支付95%的工程款,余5%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待1年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后退还。
十一、争议解决及安全约定:
1.参加比选公司同意遵守我院公告上述内容,如有争议,我院与中选公司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我院驻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2.中选公司在履约期间,需自行为各类施工人员购置工伤保险,因施工及相关原因造成的工伤安全事故或给我院及第三方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失的,中选公司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我院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3.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雅安职业技术学院。
附件:参考图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