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和《雅安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办法》(雅职院(2017)65号)第二十五条和第三十二条第2条规定:学生可以分阶段完成学业,学生在校学习的最长年限(含休学)为:三年制高职专业5年,五年制高职专业7年。休学期限以学期计,累计休学时间不得超过4个学期。休学、保留学籍期满,在学院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者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的,学院可予退学处理。
2026年秋季学期,学校对相关清理对象进行了核查清查,学校拟对以下超过最长休学期限学生(详见附件1)做出退学处理。退学名单公示时间2026年10月22日-2026年10月2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致电教务处或以书面实名制材料交至教务处,联系电话:18080599626,联系人:龙老师。公示期结束无异议者,学校将按照规定给予处理。
附件1:2026年秋季学期学籍清查公示名单
雅安职业技术学院
2026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