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需求:
1.本项目为我校确定公务用车租赁服务供应商,该项目分为两包。第一包:小型车(轿车、商务车、越野车);第二包:中大型客车。
2.本项目服务期为:2026年6月17日—2026年12月31日
3.采购需求请见:“附件1:雅安职业技术学院公务用车租赁需求(必须完全满足)”。
二、评选方法:
最低价中选法。
三、报价:
报价表(折扣率)(所折扣率须低于100%,本项目据实结算,最终结算费用第一包不得超过6万元,第二包不得超过4万元;根据“附件1:雅安职业技术学院公务用车租赁需求(必须完全满足)”填写“附件2:报价表”,否则作为无效报价处理,取消比选资格)
四、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承诺书。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比选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副本)复印件】;
2.承诺书【详见“附件5”】;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书统一格式请见“附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由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比选时提供】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比选时提供】;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比选供应商认为需要(或应当)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以上要求比选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加盖比选供应商公章(鲜章)。
六、比选响应文件(装订成册,一正一副):
1.报价表。
2.比选公告“五、比选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1—4项)证明材料。
3.提供至少由10名人员组成的团队的信息记录(填报“附件5:人员信息表”)。
4.供应商所属车辆信息明细表【详见“附件3”】,及所填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复印件。
5.第一包和第二包均需单独密封包装。
6.其他文件和资料。
未按要求提供比选响应文件1-5项资料的将取消比选资格。
七、其他事项:
1.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6月10日(星期三)16:30时(工作日内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
2.报名地点:雅安职业技术学院经开区校区综合办公楼405后勤处办公室。
3.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835-2236196
4.报名时请携带:
(1)介绍函原件【加盖比选供应商公章(鲜章)】见“附件6:报名介绍函”。
(2)比选供应商委托经办报名事宜的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比选供应商公章(鲜章)】。
(3)禁止关联企业参加本项目,以“天眼查”查询信息为依据,如为关联企业的均取消比选资格。
5.比选时间为2026年6月11日(星期四)上午10点。比选供应商将比选响应文件用牛皮纸信封密封并盖章,送达雅安职业技术学院经开区校区综合办公楼310会议室,过时概不受理。
八、履约时间、付款方式:
1.履约时间:比选结果经网上公示一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我校与中选供应商签定合同。
2.验收付款:中选供应商在合同生效后,按照学院要求完成租车服务,一次一结,每次按实际情况据实结算。结算时以“附件1”中的单项控价*中选折扣率=最终费用。
九、其它约定:
中选供应商在项目履约过程中,需自行为员工购置工伤保险或者雇主责任险,其派遣的员工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包括但不限于运输、搬运、安装、调试、指导及相关原因发生的事故损害,或造成雅安职业技术学院和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均由中选供应商自行承担赔偿责任。
雅安职业技术学院
2026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