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四川省部分学校发生结核病聚集性疫情,甚至造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暴露出四川省一些地区学校传染病防控主体责任落实不力。为进一步做好学校结核病管理发现和处置工作,学院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按照《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0〕194 号)、《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2017 版)》和《四川省遏制结核病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2 年)》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于5月7日上午在育才路B210会议室举办了结核病防控工作专题会。学院相关部门、各二级学院(部)负责人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议中,副院长樊正康首先带领大家学习了《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并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对学院下一步的结核防控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加速配备校医室相关专业人员。二是加强学生健康教育,重点落实结核病、新冠肺炎、艾滋病等常见传染病的宣传教育。三是加强校内结核病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期间,要落实抓稳学生晨午检制度,以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同时,结核病高发区学生返校须进行PPD试验,在今后的新生入学体检中,结核菌素试验覆盖率要达到100%。四是二级学院须建立、落实学生结核病的家、校联防联控机制,共同做好结核病的防控工作。
樊正康在总结中强调,值此新冠肺炎疫情特殊时期,校园结核病防控工作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各部门、二级学院(部)须承担起本部门在校园结核病防控工作中的责任,全力以赴做好防控工作。